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 三门峡市考点(人民警察职位) 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公告
根据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<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豫组通〔2020〕2号)有关规定,三门峡市公安局、中级人民法院、司法局于2020年10月31日对三门峡市考点人民警察职位考生进行体能测评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体能测评结果
参加体能测评考生47人,合格42人,不合格5人。体能测评结果见附件1。
二、体检
(一)进入体检人员
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即为进入体检人员。人员名单见附件2。
(二)体检时间及地点
体检时间、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。进入体检人员,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面试通知单,于2020年11月3日(周二)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(崤山路与宋会路交叉口)7楼723窗口进行体检确认,领取《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三门峡市考点(人民警察职位)体检通知单》和《考生体检须知》。不得由他人代替领取。
(三)体检项目和标准
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,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的通知》等规定。
体检前,考生须认真阅读《考生体检须知》(附件3),做好体检准备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面试结束后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。
(二)进入体检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。主动放弃的应提交书面声明。逾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,按主动放弃处理。
(三)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相关公告及通知、体检通知单和《考生体检须知》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,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。
(四)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,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,除核验身份和进行检查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,进出体检地点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。考生进入体检地点时应主动出示本人微信小程序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或支付宝小程序“豫事办”防疫健康码及“防疫行程卡”(微信搜索:国务院客户端—防疫行程卡),并配合医护人员测量体温,持绿码、防疫行程卡状态正常,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<37.3℃)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地点;持黄码的考生,须提供体检前3日内由我市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检测报告,核酸、血清检测无异常方可参加体检;持红码或体检前14日内有境外活动史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况的考生,应主动向医护人员报告。凡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,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、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,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(五)在报名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等过程中,以及试用期间和任职定级后,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,按照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和《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、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,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,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,作为今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,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(六)全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三门峡市考点有关体检、体能测评、考察、录用等有关信息,均通过三门峡党建(http://www.smxdj.cn/)发布,请考生及时关注、查询。
咨询电话:0398-2605099
附件:
附件1: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三门峡市考点(人民警察职位)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结果一览表.xlsx
附件2: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三门峡市考点(人民警察职位)进入体检人员名单.xlsx
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
2020年11月2日